1.我們為什麼要進行課程替代?
答:每個專業都為本專業制定了學生畢業标準及課程(培養計劃),學生需要完成培養計劃中畢業要求的所有課程(可通過查閱計劃完成情況),才可以通過畢業審核。在學習過程中學生因休學、轉專業、降級、重修等造成培養方案和課程信息變動,導緻所學課程的課程号與個人培養計劃課程号不一緻,為保證學生的已修讀課程(已有成績)與培養方案相應課程建立正确對應關系,順利完成學習期間的選課、學業預警及畢業資格審查等各項工作,學生需将已修讀課程替代為現修讀培養方案中課程。
2.如何判斷是否需要進行課程替代?
答:在系統中課程是以課程号來區分的,不是以課程名稱來區分。如果符合以下幾種情況,可以進行課程替代:(1)重修某門課程已經通過,由于不同版本培養方案或所選重修課程的課程号不一緻,緻使在綜合教務系統“個人完成情況中”顯示未通過,需要進行課程替代。(2)轉專業到新專業的學生,成績通過的課程,需要課程替代。(3)部分休學後複學(含退伍)的學生,轉入低年級學習,由于培養方案不同等原因,降級之前成績通過的課程,也需要進行課程替代。
3.課程替代的原則是什麼?
答:(1)替代課程須與原教學計劃中課程的教學内容、教學要求相近或課程目标一緻。(2)替代課程學分須與原教學計劃中課程學分相同或相近。(3)考核方式為考試的課程可以替代考核方式為考查的課程,考核方式為考查的課程不能替代考核方式為考試的課程。(4)課程替代可以一門課程對一門課程替代,一門課程對多門課程替代和多門課程對一門課程替代。(5)多替一的課程,替代後的成績取多門課程的加權平均成績。(6)同一培養方案内的課程不能相互替代。
4.學生初次在教學管理系統中進行課程替代,不知道如何操作?
答:登錄教務處網頁—學生服務—綜合教務入口—個人管理—課程替代申請或首頁—開放的可申請業務—替代課申請
(1)點擊增加新的申請
(2)選擇替代類型
(3)選擇現修讀培養方案中的課程
(4)輸入課程号,選擇已修讀過的課程,建立替代關系
(5)填寫申請理由
(6)點擊提交審批
(7)等待審批
5.課程替代中申請原因一定要寫嗎?
答:一定要寫,各級審批要根據不同的原因确定申請的合理性,原因一般注明轉專業、退伍、重修、複學以及其它原因。
6.重修選課或補修選課時選了課程号與現培養方案中該課程的課程号不同的課程,需要進行課程替代嗎?
答:須等到課程修讀完成取得成績,課程及格之後再進行課程替代。
7.課程替代都什麼時間開放?
答:查看學生綜合教務系統首頁,開放的可申請業務中能看到“替代課申請”即可申請。
8.課程替代審批流程是什麼?
答:(1)系統已建立替代規則,學生申請-系統自動審批通過
(2)系統沒有建立替代規則,學生申請-教學辦主任審批-教務處審批。這種情況需要學生提交紙質課程替代申請表(教務處官網下載),并附替代課程和被替代課程的課程大綱提交至教務處教務科(行政樓B108)。
9.如果課程替代審核沒有通過,我怎麼才能知道?
答:可以通過“我申請的課程替代”的“查看”功能,可以看到學院、教務處的審核結果,如審核不通過,會在審核意見中寫明原因。
10.替代課程比原課程學分少,會影響畢業嗎?
答:不會,替代通過後意味着原課程修讀通過,獲得學分為原課程的學分,不影響畢業。
11.在課程替代申請中,找不到需要替代的課程是怎麼回事?如何處理?
答:在課程替代中,如果找不到需要替代的課程,原因是之前做過課程替代,若系統還顯示該課程未通過,則是進行了錯誤的課程替代。請到教學辦聯系老師核對情況,如确實是上述原因,那麼要寫申請撤銷此前的課程替代,然後重新進行正确的課程替代申請。
12.某門課程成績通過,方案中還存在該課程顯示未通過?
答:大概率是兩門課程代碼不一緻,需做課程替代。
13.退伍學生因離開學校時間較長,不熟悉課程替代,怎麼辦?
答:對于退伍重新複學後的學生,返校手續辦完後,第一時間到現在專業的系主任、班主任或學院教學辦處咨詢,并進行課程替代。
14.專業已經停招,有些專業課已經停止開設,如何重新學習這些課程,怎麼做課程替代?
答:這種情況需要改修其它相近專業的課程或者重新開設該門課程,需要聯系系主任,經專業論證,由系主任代理申請,學院審核通過,教務處審批。
15.在課程替代中,能否用個人計劃中已通過課程替代另外一門計劃内課程?
答:不能,同一培養方案内的課程不能相互替代。
16.如發現周圍有多名同學課程替代的情況一樣,該如何處理?
答:請聯系系主任,進行專業代理申請,準備好替代課程和被替代課程的課程大綱,教務處審核通過後會在教務系統建立相應的替代規則,之後學生再線上提交替代申請則會自動審批通過。
17.對于特殊情況,不符合上面的任何一種情況,如何處理?
答:如特殊情況,請先向學院教學辦彙報處理,學院無法解決的請示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