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08 08:51 浏覽數:次
一、自習要求
1.晚自習自10月9日開始,至第18周周四(含第18周)。時間為每周一至周四(不含法定節假日)19:30—21:00。
2.學生應在指定教室的指定位置上晚自習,否則視為缺勤。
3.晚自習請保持安靜,嚴禁大聲喧嘩和自由走動,嚴禁遲到和早退。
4.院學生會學研部每晚如實核查人數并統計出勤率。
5.各班須嚴格配合學院管理。
二、請假制度
1.因病因事無法參加晚自習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缺席者将視為曠課。
2.假條或請假憑證由班長統一保管,待學研部人員考勤時即可交上以供核實。
3.學研部本部人員查完自習後需回到本班上自習。
4.每位同學在本學期内有5次因正當理由而請假的機會。若出現以下情況請假,請假次數不包括在這5次範圍内。具體情況如下:
(1)參加學校或學院組織的學術活動、文體活動等;
(2)緊急突發事件;
(3)有選修課。
三、晚自習考核辦法
1.2023級學生以班級為單位,由班級班長和學習委員負責簽到。學院将每周對各班晚自習情況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内容為出勤率及紀律狀況。對考核較差的班級,将給予通報批評;對考核優秀的班級,将給予表揚,并以此作為學年“班級評優”的重要依據。
2.個人考核
對于無故曠課者給予以下相應的處理:
(1)累計曠自習達2次,學院通報批評;
(2)累計曠自習達3次,取消一次評獎評優及入團、推優入黨資格。